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
开展全省教育规划与战略、区域教育及学校规划建设研究,开展教育后勤、教育基建、产教融合及绿色校园研究、咨询和服务;承担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建项目的指导、协调、统计、绩效评价工作;承担高校系统委托的教育基建等项目建设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3个岗位共4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从2019年7月起算)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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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浙江分校
热门标签:杭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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