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仙居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1:交警、巡特警15名,男性;
岗位2:巡特警看守6名,女性;
岗位3:监所管理7名,男性;
岗位4:朱溪派出所3名,男性;
岗位5:普通辅警a11名,男性;
岗位6:普通辅警b10名,男性;
所有的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除退伍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报考交警巡特警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其他岗位均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29 日后出生);
所有职位报考人员的最小年龄均不得小于18周岁(2004年3月28日前出生)
4、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5、在2023年3月29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3月31日17时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 4月1日17时。
3.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的,报名无效。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4月5日9时— 4月8日9时30分。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时间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标准如下:
1、体能测试基本标准。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测试中若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2、报考交警、巡特警辅助岗位的。体能测试增加一项引体向上。1000米、引体向上两项满分各100分,分别占体能测试成绩的60%和40%。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确定面试对象
交警、巡特警辅助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5%和体能测试成绩占35%比例计算总分(须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其他职位: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报考县公安辅警职位和应急局森林消防员的须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上述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确认
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确保所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报考人员因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计分办法
1、交警、巡特警辅助职位:按照笔试成绩35%、体能测试35%、面试成绩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5%+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x60%+引体向上×40%)×35%+面试成绩×30%
2、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报考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条件执行。
(十)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3月29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3年3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至2023年3月2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职位。
3、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6、凡本次编外用工及体育委员招聘中,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均统一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考试合格人员名录库,但不包括已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放弃考察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从面试结束之日起2周年内,同一招聘岗位再次招聘编外人员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直接从相对应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聘用。
7、具体细则以《2023年上半年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http://www.zjxj.gov.cn/art/2023/3/20/art_1229327506_3859287.html为准,并由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干部科:0576-89373518。
仙居县公安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