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经市委社会工作部批准,县委、县政府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1.数量:10名
2.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文字、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一定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被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被纪委监委正在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人数达到1:5比例可以组织考试。特殊情况,报市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可对招聘人数及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1、报名时间:9月9日—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克东县委社会工作部会议室(交通局办公楼二楼)。
3、咨询电话:0452-418878813514697179
4、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到克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
(3)应聘人员近期免冠正面蓝底2寸彩色照片4张。
(4)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黑价联〔2017〕5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交笔试费45元。
(二)考试程序。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按全市笔试时间统一进行,面试时间由克东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和面试时间间隔不超过10天。
笔试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及县情、社会工作等相关知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测试要点为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低于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有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后再按50%比例折算。
4、考察及体检。
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范围。
由社会工作部、县纪委、组织部、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克东镇组成联合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社区)进行复审、考察。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三)录用程序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上岗。录用上岗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从试用期开始起薪。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对已聘用人员,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递补办法。因以下情形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2、在体检、考察、聘用等各阶段主动放弃的;
3、公示期发现问题,经查实的;
4、2024年社区工作者出现岗位空缺的,年龄符合招录条件,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总成绩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顺延补录。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落实相关工资待遇,县财政按相关政策规定的比例负担“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