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单位业务工作需要,为满足本单位编外用工招聘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招考职位 |
招考人数 |
招考条件 |
考试 科目 |
社区矫正 专管员1 |
2 |
1.男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有柯桥区或越城区户籍; 5.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
综合基础知识 |
社区矫正 专管员2 |
2 |
1.女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有柯桥区或越城区户籍; 5.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
招聘条件中明确学历、专业、户籍等必备条件的,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截至2024年3月27日未取得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告发布、网上公开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1.公告发布:本招聘公告在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通知公告”栏目、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考录用”栏目、“律动纺都”公众号等发布。
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00543/index.html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82507/index.html
2.网上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8:30—4月7日16:30。有意者须发送《报名表》(详见附件)至kqqsfj2021@163.com(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社区矫正专管员1”)。
3.现场资格确认:根据网上公开报名情况,于2024年4月10日9:00至16:00,在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289号绍兴市柯桥区社区矫正中心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现场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处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贴于报名表上)。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现场资格确认须考生本人前来,资格审核通过的,将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得代报。
4、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50分。
(3)考试范围: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
5、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该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酌情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办法执行。
7、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对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编外用工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一年内离职的,由本单位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也可重新招聘。如面试合格人员都没有递补的,本单位可以选择在笔试排位在前的考生中依次替补或重新招聘。
三、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在柯桥区司法局网站公布。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6.岗位年薪按照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薪酬标准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0575-8412636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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