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和中共许昌市委编办、许昌市人社局、许昌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4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发〔2024〕3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共13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度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方式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对应专业的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
本次招聘报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但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含当日)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安徽公务员
4.有精神病史或患传染性疾病的;
5.报考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者,在资格核查过程中被发现或在公示期间受到举报后经核实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2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现场报名时提供同版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专业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护理专业往届生提供护士资格证,应届生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1份。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4年8月14日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yanl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填写报名表。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者需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2024年8月19日—8月22日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带齐提交材料内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地点: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科教股(鄢陵县花都大道811号)。
本次招聘主动接受鄢陵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招考
政策咨询电话:0374—7361682
附件:1、2024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