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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235名,其中男性227人,女性8人,涉及分局各单位执法执勤、治安管理、街面巡逻、交通管理、防暴处突等工作岗位: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至公告之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及工作能力;
3、户籍不限;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需适应夜班、轮岗,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与公安工作相关经历的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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