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湾新区所属的温州滨海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湾新区国资运营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龙湾区区属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臻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文旅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7家国有企业,联合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共76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湾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龙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国企招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两区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温州湾新区所属、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在编员工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专业匹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对应的学科门类专业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1.温州湾新区所属国有企业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报名地点:温州市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西附属楼5楼多功能会议厅(报名点不提供车位,建议绿色出行)。
2.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汤家桥路138号(报名点不提供车位,建议绿色出行)。
报名资料: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工作经验的岗位均需提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2.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4)。
报考者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如所报岗位不开考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核减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资格条件中未明确起止时间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2月27日。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的资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具体时间将公布于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文秘、工程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基金管理等6个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增加业务专业知识考试,其占分比例按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出卷。笔试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笔试成绩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资格复审仅面向拟面试对象开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及要求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入围面试人员考前48小时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通过资格复审后予以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面试人员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下同)
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与招聘单位约定时间内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五、其他
(一)有关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在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http://www.longwan.gov.cn/),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截至2024年2月2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工作经历、工作经验年限认定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1月。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验。
(五)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六)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招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文件执行。
(九)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在招聘落选人员中从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储备(岗位代码:wzw20240114、lw20240303除外),建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一年之内,若发生编制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的,温州湾所属的经温州湾组织人事部审核同意,龙湾区区属的经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核、公示后聘用。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备人才库。
(十一)温州湾新区所属国有企业聘用人员入职后须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聘用人员统一由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分配。
(十二)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三)咨询电话: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0577--85857707;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7--85600826。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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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温州湾新区、龙湾区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 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