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结合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热爱新闻宣传事业,认同党媒价值观,有新闻理想;
5.熟悉新闻舆论传播规律,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新闻采编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关心时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热点,对新闻敏感;
3.文字功底扎实,写作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有独到见解;
4.熟悉媒体传播规律,熟练使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采编处理软件;
5.作风优良,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及要求详见《2024年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30日12:00至8月2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或聊城新闻网(www.lcxw.cn),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30日12:00至8月2日12: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8月21日9:00至8月24日9:00期间,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或聊城新闻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闻舆论传播业务和相关法规、时事政策、国情市情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届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的面试最低分。
(八)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组织考察。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组成专门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人事考试网和聊城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及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电话:0635-8262201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电话(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635-8373803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