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9人公告
为有效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充实临安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杭州市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9名,其中驻区社会治理中心、区人民法院各3名,驻於潜法庭、昌化法庭、昌北法庭各1名。
主要工作内容为:
1接受区人民调解协会的安排,按照自愿、合法原侧开展调解,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信息录入、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统计上报等工作。
3开展经常性的人民调解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知识等宣传活动,撰写调解故事、典型案例等。
4.遵守区人民调解协会制度规定,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5.完成司法行政部门、法院、社会治理中心和其他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4年3月6日至2003年3月6日期间出生),报名派码驻法庭专职调解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人民调解或相关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能力要求: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法律知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澈销的;有涉黑涉恶情形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其他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法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学习经历和从业经历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7日17:0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468号)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临安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应聘人员也可通过网络方式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资料(邮箱:hzslatj(@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区司法局、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通知笔试时间地点,需要补正报名材料的将电话通知,补正后仍不通过的将通过电话予以说明。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人民调解业务、公文写作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等,按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数和综合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放弃、弄虚作假)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区司法局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六)聘用
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后将依程序开展调解员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统一颁发《人民调解员证》。新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由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退出机制
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违约责任。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42689 0571-89542677
监督电话:0571-895426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负责解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调解协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