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7月19日讯:因工作需要,公办幼儿园将面向社会招聘部分非编教师,现将招考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
招聘幼儿园非在编教师6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
(一)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已在嘉善县公办幼儿园的非编教师,参加报名的须在现工作单位满5年,且征得园长同意后方可报名。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分两个阶段开展招聘工作,先城区学校招聘,后非城区学校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城区学校:2019年7月20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非城区学校:2019年7月30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
2.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幼儿园教师按(附件1)所列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2019年嘉善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1张;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同一时段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5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并分别按60%、40%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试讲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完毕,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2.试讲。试讲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测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试讲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放弃、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学校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各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依据《嘉善县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嘉善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