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国企人才队伍来源结构,引进一批企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鄞州区区属国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4月3日(含);
三、招聘企业、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岗位要求简要描述 |
年龄 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主要资格条件要求 |
1 |
宁波市鄞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经理 |
1 |
1.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负责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基金组建),并进行项目的开发、拓展和甄选; 2.负责对拟投资项目(基金组建)进行评估、立项及尽职调查,进行行业分析、经营分析、估值建模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3.负责完成投资项目(基金组建)的资料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申请报告等。 |
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 |
1.具有3年以上与基金投资或股权投资相关业务工作经验; 2.有项目完整的募、投、管、退流程经验; 3.主导与岗位相关项目2个(或参与岗位相关项目5个)以上; 4.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证、金融风险管理师、注册会计师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之一。 |
2 |
法务经理 |
1 |
1.独立完成整合股权投资项目(基金组建)的尽职调查以及尽调报告的撰写; 2. 熟悉基金、股权投资运作流程,掌握相关法律、财务及业务知识; 3. 参与公司风险管理、项目投后管理以及合同审核工作,包括:项目评估审核、合同撰写与审核、用印申请的审核以及相关的法务事宜。 |
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法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
1.具有3年以上与基金投资风控或股权投资风控法务相关业务工作经验; 2.有项目完整的募、投、管、退流程经验; 3.主导与岗位相关项目2个(或参与岗位相关项目5个)以上; 4.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证、金融风险管理师、注册会计师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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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 |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4日9:00-4月1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http://ningbo.jobs.o-hr.com/,在招考公告中选择“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如未注册,请注册登录并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相关资质证明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历年参保证明);
⑤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⑥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3年以上岗位要求的相关业务工作经验;项目完整的募、投、管、退流程经验;主导与岗位相关项目2个(或参与岗位相关项目5个)以上)。
岗位相关咨询电话18058262257(工作时间开放)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与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经初审合格,将通知后续事宜,未通过不予回复。(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者提交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等额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务必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作放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宁波人才网、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招聘系统相关招聘渠道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通过宁波人才网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通知短信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及时关注,勿拦截,以免错过相关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