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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是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软件教育方面的办学、培训、科研、科技服务,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提供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致力于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学院在宁波的办学以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为100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学术水平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对象
1.顶尖人才(a 类):中国两院院士、欧美国家相当于中国两院院士的人选,图灵奖等国际权威奖项获得者。
2.特优人才(b 类):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领军人才(c 类):国家、省人才计划入选者,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浙江省创新团队带头人、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年龄55 周岁以下。
4.拔尖人才(d 类):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重点资助人选、宁波市“3315 计划”个人以及团队带头人、宁波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甬江学者”特聘教授、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5.高级人才(e 类):宁波市“泛3315 计划”个人及团队带头人、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及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高级职称人才。
6.优秀人才(f 类):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且在本研究领域业绩突出。
(二)应聘要求
1.学位:招聘对象为计算机软件类人才,指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及其衍生的相关学科(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空间信息技术专业等)博士学位的人才。
2.学历:一般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海外优秀高校或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
3.年龄:领军人才(c 类)一般要求55 周岁以下;拔尖人才(d 类)一般要求50 周岁以下;高级人才(e 类)一般要求45 周岁以下;优秀人才(f 类)一般要求3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应聘者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不受上述学历、年龄限制,可申请相应人才类型。
(三)相关待遇
为引进人才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年薪、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及符合宁波市人才政策的安家费、购房补助等)。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cn)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yxzhai@zj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同时请附上个人详细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三篇代表性论文全文。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应聘人员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27830858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7830815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办公室,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