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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招聘B类“奉有优教”储备人才公告(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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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奉化区基础教育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奉化教育概况

奉化是宁波南部副中心城市,东临东海,西依四明山。常住人口58万,2022年GDP907亿,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70位,是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奉化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位于上海、杭州、苏州三个一线城市的3小时经济圈内,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四通八达,宁波绕城高速、沈海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铁路贯通全境。奉化产业优势突出,重点打造气动元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4大标志性产业链,同时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拥有进出口上亿元企业50家,外资企业247家,高新技术企业178家,上市企业6家。

奉化素有尊师重教传统,诗书礼仪之乡美誉远近闻名。北宋年间,即设县学。进入近代后,奉化教育较早开启新教育模式,1901年,龙津学堂创立,开设了外语、地理、代数、几何、物理等课程。改革开放以来,奉化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获评“省教育强市”“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国家语言文字示范城市”“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等,2022年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2023年初步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省级评估。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中小学50所,其中公办44所,民办学校6所,公办幼儿园32所,民办幼儿园42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2所,在校中小学生5.5万多人,在园幼儿1.3万多人,在编教职工4311人。近五年引进上海名校长1人,新增市级及以上名优骨干教师(校长)90多人,其中新增正高级教师9人、特级教师8人,增幅居宁波市前列,相继实施“金字塔”工程、高端研修班、名优教师研修班、后备人才研修班、“一二三奠基行动”、潜力教师赋能工程等教师特色培训项目,经验在省市作典型交流,教师个人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各类荣誉200余项。未来五年,奉化教育工作将以“四个三”项目为抓手,推进“三项计划”提质量,实施“三项工程”优队伍,攻坚“三个创建”强品牌,力促“三项行动”惠民生,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

1.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2.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3.国(境)外高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师范类专业。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上述所有报考对象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科阶段为国内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第一段(重点线)录取。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部属师范大学(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的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放宽至全国;浙江省内12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宁波市生源或户籍。上述户籍以2023年11月3日所在户籍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大学本科生年龄要求为199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4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2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七)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具体招聘岗位、指标数、学科专业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办法:考生通过扫描下方“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B类“奉有优教”储备人才二维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相关数据的录入。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9日下午17:00。网上预报名考生,还须到现场确认;网上未预报名考生,可到现场直接补报名并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符合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地点:1.2023年11月3日下午14:00–16:30到浙江师范大学外语楼23幢113教室报名;2.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11:00到浙江师范大学外语楼23幢105教室报名。若有变化,以专场公告为准。考生到达现场后,在相关岗位报名处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户口簿、在读学生证、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未下发,需出具高校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师范类证明、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当天,每人限报奉化区教育系统推出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3.指标审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

(三)笔试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须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4日下午。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下同)和考试通知书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考试通知书》。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如遇进入试讲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试讲,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进入试讲对象名单于2023年11月4日晚24:00之前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具体试讲时间、地点详见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且保持通讯畅通。

(四)试讲

试讲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5日。试讲对象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试讲。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自动放弃试讲资格,对因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讲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签约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科目,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现场若有放弃签约的,可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讲成绩及进入签约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补签)。

(六)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递补规定

签约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予递补。

(九)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有效期内的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测试成绩证明,届时不能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2024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四)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21521、0574-88510721、0574-88681510,监督电话:0574-88523822,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附件:

1.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B类“奉有优教”储备人才岗位表.xlsx

2.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B类“奉有优教”储备人才报名表.doc

3.部属师范大学(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36所)、浙江省内重点建设高校(12所)名单.doc

4.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doc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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