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历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学生;
3.已与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原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正在履约或解除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参照《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其中2001-2015岗位为相应单位合并招聘岗位)。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参考高校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4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进行审查。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硕士(博士)阶段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除特别注明外,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放宽到1989年1月1日以后;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放宽到1984年1月1日以后。
(四)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五)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2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学位可视同为全日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成绩不作要求。
(六)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到2024年7月29日。根据《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等文件规定,规培期间医师执业证书未注册专业范围的考生,由规培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其规培方向可报考相关岗位。
(七)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8月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8月2日17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瑞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信息、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3日9时8月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调整招聘计划数和现场改报
根据岗位紧缺程度和现有卫技人员实际情况,相应设置不同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不开考,并于2024年8月13日在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现场改报时间定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地点设在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湖路333号公共卫生大楼807室)。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2024年8月24日9:30。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2024年8月24日
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小时后至结束前15分钟之间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交卷离场,其余时间不得交卷离场。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7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本次考试《专业知识》科目采用网络评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六)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岗位招聘计划数1-2人按1:3比例、招聘计划数3-5人按1:2比例、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6人的按1:1.5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遇小数点则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数)。入围资格复审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如遇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同时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时,按岗位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户口簿(或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考试成绩报告单)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单寸免冠彩照2张。
3.用人单位及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前3天(提早3天),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如遇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同时递补入围面试;其他情况导致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或择岗,其中2001-2015岗位须进行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入围体检(择岗)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取以下办法确定入围体检(择岗)对象:取笔试总成绩高者;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取《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若前两者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