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发〔2023〕4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16个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县市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4〕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规定,结合醴陵市基层医疗机构现有编制和乡村医生状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醴陵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6名,详见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其中:50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一级乡村医生资格;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 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河北公务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醴陵市卫生健康局”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3、本次报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在考察环节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00-17:00;领取地点:醴陵市卫生健康局。
六、考试
(一)最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
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出现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处理前成绩高的排前。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仍相同的,增加答辩环节。
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024年8月31日
(四)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复审。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编制和人事关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卫健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
醴陵市卫生健康局:0731-23021506 0731-23021539
河南公务员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3240958
(二)监督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0731-23021558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731-23726211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醴陵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醴陵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