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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9年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的公告》、《温州市洞头区第一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37名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6日起到2023年8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6348232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348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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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8月16日
原标题: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一)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3/8/16/art_1254239_59059347.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