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名(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4名,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名)。
工作地点:伊春市伊美区青山西大街129号战勤保障站。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伊春市户籍或伊春市居住证明。
(三)招聘队员为男性,身高170
cm以上,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体检标准。
(四)消防战斗员
【年龄要求】18-35周岁男性公民
(2005年8月29—1989年8月29日)
特殊人才:部队退役人员、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人员、车辆维修(职业技能二级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
消防车驾驶员
【年龄要求】18-45周岁男性公民
(2005年8月29—1979年8月29日)
必须持有A1、A2或B2类机动车辆驾驶证,身高在165厘米及以上,能熟练驾驶大型车辆,大型车辆驾龄2年或以上,且驾驶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记录;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入职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总额每月约5000元由月应发工资(基础工资2700元、高危岗位补助每月400元、层级工资依据入职学历裁定详见附件4、绩效工资为基础工资的10%)和需缴纳的五险一金组成。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续签合同、晋升等级、职务任免的主要依据,并与基础体能挂钩。
3、试用期时间3个月。
(二)福利待遇
1、工作期间单位负责消防员食宿和被装,被装按标准统一发放,人员离职后所发被装全部收回,如有丢失,按被装原价从工资内扣除,第一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辞退,需缴纳服装折旧费2000元。
2、享受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三)工作性质和时间
招聘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依法承担灭火救援和抢险救援工作,一日生活制度同国家队一致,实行24小时值班轮勤,保证三分之二人员在岗的情况下,保障每月轮休10天,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临时调整。
四、招聘流程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网上报名的方式,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布平台发布公告。报名对象可在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10月7日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729452936@qq.com,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站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2张。
2、身份证(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置于1页)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籍网验证报告截图(网上可查),机动车驾驶证。
5、退伍证扫描件。
6、个人信用报告(任意银行APP申请后下载PDF格式)。
7、特殊人才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和缴纳社保材料;车辆维修人才需提供技师证书本人实际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和缴纳社保材料。
注: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一)资格审查(占比10%)
收到初审通知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初审。初审中对以下五项符合人员可取得相应得分并累计统计:
中国共产党党员(2分);
退役军人(2分);
退役军人直系子女(2分);
在原单位有突出表现获得功绩(2分);
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人员(2分)。
以上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初审当天领取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初审结束后等待通知,携带证明统一参加复审。
(二)复审(90%)
复审包括体能测试、岗位测试(战斗员参加笔试测试、驾驶员参加驾驶技术考试)、面试。符合报名要求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考试,每项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岗位测试结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资格审查占比10%+体能测试占比40%+岗位测试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20%)按排名录取战斗员和驾驶员分开排名。
1、体能测试(40%)
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1500米跑(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四项科目每项25分,驾驶员和战斗员测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体能测试四项总分低于60分,或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2、岗位测试(30%)
(1)战斗员考核为灭火救援理论笔试。范围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对消防职业的认识,消防救援相关业务的掌握等,题库参考(附件3),符合报名要求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驾驶员考核为驾驶技术测试,测试内容为倒库(30分)、移库(30分)、路试(40分),考核成绩低于50分,不予录取。
3、面试(20%)
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确定人选
招录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10%)+复审(9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政治审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测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若岗位测试分数相同的,以面试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并进行公布。
(四)政治审核
经公布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核。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政治审核、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入名单,
录取名单将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布平台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入名单,统一安排体检。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录取上岗
1、人员被聘用后,依法与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每个聘期2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选试用期间内,由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管理及任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岗前培训时间1个月,培训方式为全封闭形式,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培训的地点为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站,培训内容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新入职消防员培训纲要。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造成重大后果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每年进行岗位资格考核,经考核后无法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人员,将予以辞退。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以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布为准。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班或有偿代招,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考试进入面试环节的考试中进行补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名及考核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七、责任使命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一份崇高而光荣的职业,是和平时期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从事这项工作,不但有应有的报酬、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而且还能锻炼就业人员的意志、性格、社会责任感,十分有利于青年的人格成长,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八、咨询电话:徐云鹏:17604581439刘星辰18745815119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