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乡村医生资源,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更好的推动我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乡村医生5名,详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工作;
4.热爱农村卫生工作,服从临翔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及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6.参与报名的人员,专业需能够参加助理医师考试;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
(5)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理处罚过的;
(6)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7)区卫生健康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提交的资料
1.本人填写的《临翔区医共体乡村医生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学类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年内)免冠、小1寸正规照1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本次招录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构成。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50%。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应聘岗位认知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5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招聘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及组织体检
拟聘用人员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分别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健康临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审批备案,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待遇
村医待遇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定额享受云南省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及养老保险补助;二是国家购买服务性收入,根据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经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支付的经费;三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诊疗服务,获得临床诊疗收入。
九、工作要求
1.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3、工作地点,由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