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表1:
表1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应聘联系方式 |
1 | 行政秘书 | a | 1.做好团队负责人行程安排、工作业务安排等工作; |
2.做好团队经费管理及经费使用报销等工作;
3.协助做好团队指导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团队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细致;
3.熟悉财务管理日常工作,熟悉实验室管理工作,熟悉学生管理工作,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a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见表2:
表2:a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
(单位:元/月)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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