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教育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学年第二学期临时顶岗代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时顶岗代课教师22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桐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临时顶岗代课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一般为桐庐户籍或夫妻一方为桐庐户籍人员,职教专业课教师等紧缺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日至2003年2月2日期间出生),部分紧缺、特殊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一般小学、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中学要求本科及以上;
7.须满足专业要求,专业均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为准;
8.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的考生也可参加报考;
9.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见附件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2.资格审查
学校安排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选。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岗位,经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或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一般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一般采用模拟上课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验标准及项目参照《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由学校组织。
5.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
定。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向桐庐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571—642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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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