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小学(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开学前有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7〕59号)有关精神和学校发展需要,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公开选聘在编在岗教师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临海市在编在岗和拟调入临海市的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县级教学大比武二等奖及以上,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及以上。专业对口(应聘学科须与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学科相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学科为小学全科的以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为准)。
(三)工作年限:临海市在编在岗教师须在现学校工作满3年。
(四)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选聘岗位人数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临海教育网公示5天,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最后由学校正式聘用。
五、优惠政策
(一)在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工作的教职工享受农村任教津贴。
(二)2027年前进入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工作的教职工,在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工作期间由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另行实施激励措施,包括教职工交通费补贴、岗位津贴和教育教学业绩奖励,人均每年不低于3.5万元。
(三)名优教师服务津贴。各级名优教师在2027年前进入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工作并连续服务5年及以上的(需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期内由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以下标准发给服务津贴:省特级教师每年4.5万元;省教坛新秀、地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每年2.5万元;地市级教坛新秀、县级名师名校长每年1.5万元。
(四)在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连续工作满8年、师德考核优秀、教学业绩突出且获得临海市级及以上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荣誉的教师,视同哲商小学教师,可以直接交流到城区各小学工作。
(五)学校提供公寓式宿舍(可拎包入住)。
附件:2024年临海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临海市教育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