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新区看守所、拘留所人员力量,经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共为新区看守所、拘留所选聘辅警40名(限男性)。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有志于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三)公安类、政法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合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的疾病;
(六)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不低于1.70米;
(七)在校期间受过表彰奖励或具有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在校或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3.直系亲属、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有期徒刑或为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4.本人《征信报告》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5.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所选聘职位工作的;
6.有其它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20日
2.报名地点:兰州新区公安局(祁连山大道与泾河街十字东侧)。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参加实习或工作经历(如有提供)情况证明;③兰州新区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④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4.资格审核:兰州新区公安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进行身高和视力测试,合格的视为通过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兰州新区组织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委托社会教育机构出题、阅卷。笔试形式为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和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政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对拟选聘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查实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为兰州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兰州新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宜
1.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在兰州新区官网予以公告,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此次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新区纪工委对考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违反规定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此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因参加培训等造成的有关问题和损失自行承担。
4.此次招考由兰州新区组织部牵头,兰州新区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公安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兰州新区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0931-5122439
监督电话:0931-8259180
0931-6412380
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公安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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