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社发”)是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属国有企业,是一家融合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卫、康养(养老院、公墓)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产业投资开发的综合性。现因发展需要,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人才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福利院院长1名、行政总厨1名,具体用人单位及招聘要求如下:
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微信公众号:椒江社发
(二)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区社发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邮箱地址:jjsfhr@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上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扫描件(需本人签名)和电子档(见附件1),同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招聘职位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明(有社保单位公章)和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完整版(若无,请提供附加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5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企业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的现场资格材料审查环节。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
1.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视作放弃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考试环节。
2.资格复审由区社发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谈(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谈(技能测试)形式为开放式。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100分)=面谈(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面谈(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谈(技能测试)环节,面谈(技能测试)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谈(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面谈(技能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成绩公布
相关成绩在“椒江社发”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区社发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4)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社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起二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三、人员管理
报考人员聘用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特殊人才实行聘任制、年薪制及退出机制管理,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与考核直接挂钩,根据单位目标责任制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算。
四、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均计算至2024年1月28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月28日。如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 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或法人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劳动合同及社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学历专业。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考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区社发负责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或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6-89056237 庞女士
监督电话:0576-89059145 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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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经历证明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原标题: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特殊人才的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s://www.tzrc.cn/Article/Show/15170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