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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职位: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平湖市重点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用编性质为公益一类。选调人数:2名。 二、选调范围 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三省一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 三龄两历一身份 )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比选和考察、拟定人选、按规定办理交流调动手续。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8月23日。 2.报名地址: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平湖市行政中心1号楼5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件进行网上报名(邮箱:yufeng1207@163.com)。报名须提供《平湖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关电子材料,打包件统一以 姓名 命名)。 4.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后续选调。 七、组织比选与考察 单位负责组织比选与考察工作。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工作主要是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综合比选与考察情况,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3-85060503;0573-85630503。 附件:平湖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