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从事统计调查工作,撰写分析材料、信息等文字处理工作,协助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工作需经常性走村入户访企。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调配。
2.身心健康,相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启东市籍常住户口。
5.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策划与执行能力。
6.能够灵活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7.品行良好,遵章守纪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参加非法组织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笔试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8日(7月30日上午、8月3日、8月4日不受理报名)。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至启东市人民政府主楼527办公室报名(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2024年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1.我队将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现场告知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经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本岗位招聘。
(三)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统一组织)。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等,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器材,考试开始15分钟后允许交卷、退场。
(4)在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名,按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8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电话通知时间开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评委集体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并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公示、聘用及递补。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试用期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试用期不合格或试用期发生主动辞职的;
(6)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启东市劳务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工作。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356655。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启东调查队党组纪检组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513-83356180
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
2024年7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qdrcsc.com/news/2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