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服务费用 |
聘用 期限 |
备注 |
1 |
庆元县人力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 |
1 |
35周岁 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 政学、税收学、金融学 |
6-8万/年 |
3年 |
具有3年以上 工作经验 |
2 |
庆元县人力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综合岗位 |
1 |
35周岁 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6-8万/年 |
3年 |
具有3年以上 工作经验 |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2023年12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工作经验等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政务服务中心14楼14002室(濛洲街222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填写《2023年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除本人签名外请用电脑填写,不要手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则根据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性由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确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若报名人数较多,可增加比选环节,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考现行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有关待遇
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庆元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庆国资办(2023)44号)等文件精神,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办理相关手续。劳务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012570。
附件1:2023年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jqy.gov.cn/art/2023/12/5/art_1229432649_5216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