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全资控股企业,用工制度参照临海市国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因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详见《2023年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以《2023年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二)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人员参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⑥被征信列入黑名单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由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9月6日。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方大道299号四楼4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9117149。
4.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本次招聘考试和其他单位招聘考试一起组织,同时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若同时报考多家单位,将因考试时间、场次冲突而无法获得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确定面试对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入围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面试开始前48小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相应递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再相等的,由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或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上述情况,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7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应聘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等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3年9月6日。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9月6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3.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
4.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发布信息的官方网站为临海人才网或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
其它未尽事宜由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2: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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