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3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市第一幼儿园 | 2 |
市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 | 2 |
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 | 2 |
市南湖区大桥镇实验幼儿园 | 13 |
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 5 |
市南湖区余新镇云悦里幼儿园 | 4 |
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 | 2 |
市南湖区七星中心幼儿园 | 1 |
1.普通高校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市户籍(以2024年6月30日在册为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6月3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0日(周日,9:00-15:00)。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汽车可停到学校地下车库。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附后);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
(2)市户籍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附后,报考者须按自己所对应的身份类别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准考证》:考生在7月5日前按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人数8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人数8人以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面试初定于7月13日,面试地点设在市南湖区内。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教师,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无关。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