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公办幼儿园教育人事制度,规范完善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更好适应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北仑区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北仑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现决定公开招聘2023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第一批)3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300名。
岗位A:280名。
岗位B:20名,其中统招岗位10名,定向岗位①(限女性)5名、定向岗位②(限男性)5名)。定向岗位面向春晓、梅山、郭巨、白峰、大榭的相关幼儿园,统招岗位和定向岗位可以兼报,也可以单独报考。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初定于2023年4月上旬在北仑区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招聘条件、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它条件
1.报考岗位A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2021年9月至今北仑区内公办幼儿园(含公办背景幼儿园)在职,并经所在幼儿园考察合格的教师。(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3)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含公办背景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4)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岗位B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其中2021年9月至今在北仑区内幼儿园(学校)任职的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者:①2022年9月至今在北仑区内幼儿园(学校)任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②浙江省户籍的2021届、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③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人员。
(3)历届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考察推荐
1.岗位A及岗位B中北仑区内幼儿园在职教师,统一到目前所在幼儿园报名,递交《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由所在幼儿园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并经考察合格后推荐上报至辖区中心幼儿园,辖区中心幼儿园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于3月28日前上报区教育局。(考察推荐表详见附件三)
2.岗位B中非在职教师及北仑区外在职教师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s://nbbledu.wjx.cn/vm/Ppm5rRY.aspx(2023年3月20日开放报名端,报名截止时间3月28日17:00),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3月30日左右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布参加招聘人员(网上报名)名单。
4月1日左右进行现场审核,请随带《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考生只能选报上述2类岗位中的一类,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1.岗位A考试包括笔试和工作实绩评定,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等)和基本能力(教学内容与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分析等),满分100分。工作实绩,由区教育局统一制定标准后通过辖区中心幼儿园下发,专家组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和工作实绩构成,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工作实绩×60%。
2.岗位B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等)和基本能力(教学内容与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分析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才艺展示,满分100分(试讲和才艺展示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签约、考察、录用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拟录取的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取消本次录用资格,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经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后,实施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察合格后,岗位A拟录用人员原则上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B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后与分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不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拟录用人员,需等到其拿到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录用,该类人员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三)联系电话:0574—89383955,崇老师、董老师;
(四)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一:公办幼儿园(含公办背景幼儿园)名单
附件二:《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附件三:幼儿园资格审查及考察推荐表
附件四:幼儿园资格审查及考察推荐汇总表
附件五:北仑区幼儿园劳动制教师评审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评分表(统一下发至各公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