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各国有企业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2019年三门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等。详见《2019年三门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3、年龄限定35周岁及以下,计算至2019年3月21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9年3月21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户籍不限(其他资格条件中明确的除外)。
5、专业设置:中专参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专科参照教育部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本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研究生参照研究生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6、《一览表》)中对户籍、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考程序与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并确认方式,录用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见《一览表》。招考人数和报考确认合格人数按1:3及以上的比例开考(其中,招考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对《一览表》中与本单位相关的招聘资格条件等进行解释、确定。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会议室(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404室)。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三门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单(如报考岗位需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注意事项: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对口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条件、多报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4月8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403室)。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将在中国三门网的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人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出现笔试成绩再相同,再进行笔试择优录取),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国有企业合同制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审批文件签发)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中国三门网的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名单在中国三门网的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指定的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执行,考生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五、聘用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中国三门网的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布;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享受各企业现行薪酬制度待遇。
2、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防范和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浙人社﹝2013﹞2号)文件精神,实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报名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相应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5、有违法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国资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设立举报电话:83376016、83305820。
附件:1、2019年三门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一览表
三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附件1: |
2019年三门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一览表
具有会计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及以上。
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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