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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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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盐编〔2020〕26号)精神,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范围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请登录海盐人事人才网(http://www.hyrsrc.com.cn/)“通知公告”栏查询。海盐人事人才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公告(通知)、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年龄18至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7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目录见附件4,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5.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1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2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证明为准;

6.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各类条件,如学历证书等报考资格,资格证书、党员等加分项均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7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放宽到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如2024年8月1日仍未取得,自动取消应聘资格)。户籍以2024年5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7.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的工作人员报名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8.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及16日两天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东海大道2000号)。

3.报名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2024年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2),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证件及涉及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比如:要求中共党员的,报名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同时提供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公共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8:30-10:0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一天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成绩(如有加分项目的,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前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不含加分项的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等,则再另行加一场面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总成绩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海盐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编外用工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递补。本次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2024年12月31日前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四、其他事项

1.报名需咨询相关政策、资格条件及薪酬情况的,请拨打联系电话:0573-86126281,联系人:韩先生。

2.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的信息,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均在海盐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4.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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