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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社会工作部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市黄岩区社会治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台州市黄岩区社会治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2.台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0日后出生,不含1983年9月20日)。
6.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黄人社〔2020〕1号)执行,其他地区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7.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