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创办于2008年8月,是由师范大学与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学校坐落在南湖新区内,一校三址,包括中港路校区、庆丰路校区和凌公塘路校区。庆丰路校区和凌公塘路校区北依凌公塘河,西临凌公塘主题文化公园,布局规致,古朴雅观,占地面积113270平方米,建筑面积70918平方米;中港路校区位于凌公塘校区东南角,殿堂高阔,拱廊横陈,占地面积49345.5平方米,建筑面积42096.21平方米。目前,学校九个年级共计145个班,在校生6470人,专任教师38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53人,硕士学历教师21人,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91人。
学校秉承“做扎根的教育”合作办学理念,厚植红船文化沃土,追求北师大教育集团“人·爱·创新”核心价值,践行“授人以渔”的办学理念,做有专业化高度的教育,倾心培养“身心健康、品位卓越、责任担当”的北师大南湖附校毕业生,使学校成为师生幸福成长的华苑学府。诚邀有理想信念,有扎实学识,致力于追求高尚师德和个人专业化发展的年轻教师加入北师大南湖附校,与我们共同践行“授人以渔”,为每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2021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 | 岗位人数 | 合计人数 |
1 | 2 | |
1 |
二、招聘范围、对象
1.省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南湖区在编教师除外);
2.南湖区公办中小学员额管理制教师;
3.市范围内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4.市本级范围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全日制公办中非编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3.市本级范围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全日制公办中非编在职教师须有2年以上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学工作经历;
4.所有岗位的应聘者必须拥有国家认可且专业对口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时所带证件及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单位出具的教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提供)各一份;
(3)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
(4)个人简历一份;
(5)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
(6)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5倍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定于2021年4月17日下午13:30--15:00在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凌公塘路校区进行。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及以上获得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问答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合格分为60分。
3.试讲:面试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形式为借班上课,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试讲时间为20分钟。
(三)体检
对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40%+试讲6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公告录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聘用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试讲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
4.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聘网看到的信息;监督电话:0573-82058801、0573-8205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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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
2021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