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莲都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出资成立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丽水市建设局莲都分局出资成立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丽水市户口或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指经高考时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莲都区国资营运机构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报考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者于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莲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409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莲都区解放街288号4楼,联系电话:0578-2127899),报考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者于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莲都区分局会议室报名(报名地点:莲都区城北街439号二楼,联系电话:0578-2351307、2351305)。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需缴考试考务费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缴纳的考试考务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莲都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招聘岗位不予开考(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实行闭卷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录用人员身份为国资营运机构合同制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莲都区属国资营运机构薪酬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0578-212869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附:1. 2017年丽水市莲都区国资营运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2.莲都区国资营运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