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瑞安市业余体校教学训练工作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102号)、《关于印发<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浙体人〔2009〕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练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练员3名,其中员1名、篮球教练员1名、柔道教练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练员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3、户籍要求为市;
4、年龄要求为1989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二)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员:(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运动训练或民族传统体育专业;(3)武术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获省级武术比赛(省运会、省锦标赛、省冠军赛)前三名,或曾获全国比赛(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前八名。
2、篮球教练员:(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运动训练或体育教育专业;(3)篮球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获省级篮球比赛(省运会、省锦标赛、省冠军赛或省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或曾获全国比赛(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前八名。
3、柔道教练员:(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运动训练或体育教育专业;(3)国家健将级以上运动员或全国、亚洲、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省退役运动员,如运动专项对口,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周三)—10月24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联系人:王伟胜。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瑞安市业余体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书、学校或运动队有关证明(个人基本情况、运动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柔道教练员岗位人员若为省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省内优秀退役运动员相关证明(省人事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核准聘用的文件或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的文件、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和近两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科考试费用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
在报名过程中,以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员、篮球教练员岗位:考试分两轮进行。
(1)第一轮考试:笔试。
时间:2019年11月9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第二轮考试。
(2)第二轮考试:专业实践能力训练课试讲。
试讲时限为60分钟,试讲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30%+第二轮考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试讲成绩亦相同,另行加试。
2、柔道教练岗位:
(1)根据《关于印发<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浙体人[2009]42号)精神和岗位人才紧缺的实际,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内容为专业训练课试讲,时限为6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试讲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或自动放弃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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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