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引进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助力丽水加快跨越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海外高校(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引才单位及数量
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40名。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和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三)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适用于2019年、2020年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其他规定条件。
四、引才程序
(一)信息发布。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5日止。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2.报名需提交《2021年丽水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报名材料电子稿压缩成单个文件包(邮件标题统一为:毕业学校+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srcw@163.com。
(三)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谈遴选和面试方式。
1.面谈遴选。根据丽水发展需求,重点引进经济学、金融学、新闻传播学、生物科学、机械、仪器、材料、能源动力、电子信息、自动化、计算机、化工与制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生物工程、医学、设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城乡规划类等专业人才。经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80人以下(含8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80人以上的,根据面谈遴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0人进入面试。
面谈采取视频连线方式。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由引才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聘用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引才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二)聘用后结合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下派到市区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工作。下派企业工作1年后,考核合格的,根据组织需要,结合引进时面试成绩、专业情况及个人意愿,安排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也可根据本人意愿,经组织同意,延长在企业工作时间,但工作满3年的,须选择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或放弃事业人员身份到企业工作。
(三)对能力素质好、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度高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可提拔到事业单位相应管理岗位。
(四)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才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具体参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附件2)执行。如有新规定和要求,请报考人员关注引才信息发布网站。
本公告由丽水市委组织部会同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98896,0578-2091233。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7。
附件1:2021年丽水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doc
附件2: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docx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shui.gov.cn/art/2021/7/15/art_1229218392_57323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