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区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临海市幼儿园在岗的事业编制教师。评为临海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临海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后在现单位服务未满相关规定年限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任教年限:(1)农村学校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满6年或夫妻双方均在农村学校工作合计满10年的一方(在城区学校挂职1年不计算农村学校工作年限),且在现聘用学校工作满3年。(2)城区学校教师,在现聘用学校工作满3年。
4.年度考核结果:近三学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须持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选聘学校、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照1张。
2.资格审核。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临海教育网。笔试内容是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分数并列者,依次以工作年限长、年龄大的在先(下同)。
5.择岗。拟聘用名单在临海教育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对象。择岗进行单向选择,由可聘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可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市教育局将可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宜
1.近五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到城区学校应聘:
(1)违规办班带生等违反师德有关规定的;
(2)出现重大工作失职、失误,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3)造谣惑众或故意散播谣言,给学校的和谐稳定及教师的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4)因参与违法乱纪事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5)组织或参与集体罢教、集体上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6)其他不宜交流调动到城区学校的。
2.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或放弃择岗的,今后3年内不得参与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应聘。
4.此公告由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