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医师助理1名
2、洁牙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35周岁以下应在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体各岗位条件:
(1)医师助理: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口腔医学专业,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包括虽尚未注册但已通过执业考试者)。
(2)洁牙人员: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口腔医学专业,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包括虽尚未注册但已通过执业考试者)。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起到2021年11月18日为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99号,绍兴市口腔医院六楼人事财务科(2),联系电话:0575-88551131。
3、考试。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可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提交医院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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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口腔医院编外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