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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型汽车驾驶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持有C1及以上驾照;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户籍;
8、熟悉杭州市区交通路况,具有连续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9、工作认真、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纪律观念强;
10、退伍军人、机关驾驶员从业者优先;
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被劳动教养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②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③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或除名的;
④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有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三、薪酬待遇:
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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