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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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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招录人数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4名。

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温岭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若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需出具委托书并签名。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1689026346@qq.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司法雇员招录”字样)。网络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登录下载:温岭检察网(http://tzwl.zjjcy.gov.cn)、温岭人才网(http://www.wlrcw.com)。

1.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9月3日—9月4日17:30前。现场报名时间为9月3日—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资格审核:9月7日—9月9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及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录人数。笔试时间为9月12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在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台州检察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温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我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我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0年8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温岭生源地(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温岭常住户口)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各职位要求报考。

(二)考试当天,考场设置检测入口,对笔试人员进行验码量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非绿码,须提供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6086056。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平台公布,请考生留意:

1.温岭检察网http://tzwl.zjjcy.gov.cn

2.“温岭检察”官方微信(微信号:wlsjcy)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温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0686086;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6—80686056。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温岭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岗位表

2.2020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相关附件下载:000ngs

原标题:2020年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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