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三二五托育中心即将投入运行,现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岗临聘人员公开招聘专任和保育员(劳动合同制)1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岗临聘(劳动合同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资历条件:热爱托育(婴幼儿照护),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志从事婴幼儿照护工作;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及技能要求。
3.年龄条件: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岗位、名额、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附件 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
2.报名地点:寻乌县卫生健康委(1号楼302室)。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寻乌县三二五托育中心(公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1份,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出具的临聘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招聘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
2.领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县人社局(大楼403室)
3.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下午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分值:总分100分
6.考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依据《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政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末位同分者则依次按职业技能高低、学历高低、工作经验长短确定人选。国家承认的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职业技能(专业资格)证书条件一样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条件一样的,以从事托幼管理、幼儿教育工作经验长者优先。
(四)体检
入闱人员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政审
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名单将在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寻乌县妇幼保健院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寻乌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整个招聘程序接受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的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797-2843142
寻乌县三二五托育中心(公立)公开招聘临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