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勇进实验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老师 1人(具有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要求
岗位 | 岗位要求 |
初中语文老师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对应岗位的专业资格、资质;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除了研究生学历可以缓一年,本科的都要有证); 4.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
三、招聘程序
0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截止。
0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请点击链接https://workspace.jianguoyun.com/inbox/collect/b138f7f5379b47728e1bd7f89b8aaac7/submitv2填写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以文件夹形式上传链接,文件夹名注明“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身份证(照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者证明材料;
⑤报名表(见附件二维码)。
联系人和电话:王老师17300940922
03报名材料经审核后,将安排面试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择优录取原则,合格者安排体检后予以录用,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即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制度并结合区教育局标准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海潮路51号
杭州市勇进实验学校
202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