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和中共大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田县财政局、大田县教育局、大田县卫生健康局《大田县公费师范生、临床医学定向委培生管理办法(试行)》(田人社〔2022〕9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大田县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
二、招聘对象
我县委托三明学院培养的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共47名)。
三、招聘岗位(三明学院公费师范生)
1.初中语文教师岗位(01职位)10名,其中:大田一中5名、大田七中1名、大田六中1名、鸿图中学1名、石牌中学1名、广平中学1名;
2.初中数学教师岗位(02职位)12名,其中:大田一中5名、大田七中3名、大田六中1名、鸿图中学1名、大田二中1名、铭栋中学1名;
3.初中英语教师岗位(03职位)15名,其中:大田一中6名、大田七中3名、大田六中1名、鸿图中学2名、石牌中学2名、上京中学1名;
4.初中物理教师岗位(04职位)8名,其中:大田一中2名、大田七中2名、大田五中1名、大田六中1名、鸿图中学1名、上京中学1名;
5.初中音乐教师岗位(05职位)2名,其中:大田七中1名、文江中学1名。
四、招聘条件
取得全日制大学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7月9日(星期二)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大田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3.报名材料:
(1)基础材料、优先选岗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科目)等,具体见附件1。
(2)学业成绩分、加分和扣分等材料,具体见附件2。
(3)《大田县2024届公费师范生在校考核成绩量化积分表》(附件3)一式三份。
(二)资格审核
由大田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校考核成绩材料(学业成绩分、加分和扣分等项目)须在报名当日提交,逾期不能补交,并由教育局组织评委进行评审。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量化积分公示
大田县2024届公费师范生在校成绩量化积分情况公示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大田职业中专学校2号教学楼。
3.面试方式:采用片段教学(12分钟),同一学科随机抽取同一片段。
4.面试内容:采用我县初中现使用的七年级上册教材(其中物理为八年级全一册)具体见附件4。
5.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6.其他要求: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在校考核成绩(综合积分+加分-扣分)×50%+面试成绩×50% ;
(六)体检、考核和协审
1.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及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总成绩、体检、考核和协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因各种原因未能聘用和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服兵役除外),按《三明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有关条款处理。
4.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属优秀毕业生的优先选岗,属普通毕业生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岗。同一专业出现成绩并列的,名次排列按以下条件顺序优先选岗:(1)党员(含预备党员);(2)在高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荣誉证书(优先顺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3)参加与专业相应的技能大赛获奖(优先顺序: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三)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编制和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通知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录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查阅。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或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咨询电话:0598-7222650(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