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青少年宫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2018-05-13 15:41来源://
原标题:丽水市青少年宫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青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主持表演教师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播音主持、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音乐表演等相关专业,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有相关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舞蹈教师2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舞蹈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有相关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科技(模型)教师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机械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
3.在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航空、航海模型操作技能比赛中获得过个人荣誉奖或已持有教师资格证、有相关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文学写作教师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中文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有相关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书法教师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书法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有相关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活动教师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教育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活动组织能力强,有创新思维,具有各类活动策划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15日止。
2.报名地点:丽水市青少年宫b204办公室(莲都区大猷街34号,滨水公园东侧),联系电话:2072138、15757833948、15925723206。(周一、周二为宫休日,其余时间正常上班)。
3.报名要求:凡具备以上资格并有意报考者,需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二)考试
1.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考察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录用者试用期两个月,待遇面议。
2.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附:丽水市青少年宫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请阅读原文下载)
丽水市青少年宫
2018年5月14日
供稿:钱秋萍 编辑: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