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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10.23发布)规定的程序,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经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校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以下拟聘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大学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600092、87600288;
联系人:傅老师、伊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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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