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温州市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引进学前教育优秀毕业生公告》涉及的温州大学招聘会的部分内容,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时间:11 月23日8:30至11月24日17:00
报名平台网址:http://zp.lcedu.net.cn
1.尚未报名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个人简历pdf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和本人“健康码”、“行程卡”截屏。
2.已经报名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补充提交个人简历pdf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和本人“健康码”、“行程卡”截屏。
3.以最后一次提交材料为准,报名资格条件佐证材料不齐的,逾期不再通知补交,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二)面谈和资格初审
1.时间:11月27日。
2.方式:各组专家通过查看简历、线上面谈的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并作资格初审和人岗匹配度评估。线上面谈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
3.面谈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
①请参加线上面谈的考生,于11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15:00申请添加管理员为钉钉好友(钉钉号:lx61616161),申请时标明:幼儿园教师+姓名。规定时间内尚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管理员于11月26日12:00前将考生移入岗位对应的钉钉群。
③管理员将通过钉钉群发布线上面谈有关通知及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4.软件使用操作指引及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3。
(三)确定考核人选
(1)各组专家根据资格初审及面谈情况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2)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对考核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考核人选,名单将于11月30日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 12月 11日(周六)。具体安排将视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后在鹿城公务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工作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核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参加考核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二)考核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 个人健康申报及防疫承诺书(附件4)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
(三)参加考核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四)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核: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12月9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核,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
2.“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核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11月19日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鹿城区教育局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4.考生在考核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核。
5.考核当天或考核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核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核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核:
1.考核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考核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所在镇街)旅居史的人员,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的人员;考核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5.考核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6.考核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六)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环境。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核资格或耽误考核时间的,责任自负。
(七)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核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八)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温州市、鹿城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核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引进学前教育优秀毕业生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88262806。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1 年 11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