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优化国有企业专业人员结构和人员梯队,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临国资办〔2018〕42号)和《杭州市临安区区属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定岗定员方案》(临国资办〔2020〕39号)文件有关规定,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有区属国有企业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聘单位)1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要求详见《杭州市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人员计划表》),招聘单位简介见附件3。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学历岗位)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6.临安区户籍(生源地)范围指杭州市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户籍以2024年6月3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生源地是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不限。
7.招聘单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以《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企业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企业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3.报名要求:
(1)本人签字的《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学历(学位)证书;
(6)学信网、学位网学历学位认证书;
(7)留学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9)报考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同步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上述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发至报名邮箱Lssc2023163.com,并拨打报名联系电话0571-63752105予以确认。每位报考者只能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3日(不含)。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邮箱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的,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6月15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截止6月16日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粮油保管员岗位的需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均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试题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体能测试
粮油保管员岗位的考生需要参加体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负重搬运大米(25公斤),体测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9日。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考点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临安商务公众号公示
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确定不参加面试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作放弃面试,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如再相同则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在考生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考察参照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临安商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或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国有企业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入围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递补情况)均在临安商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查询,笔试、面试时间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3.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5。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及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通讯方式变动的需第一时间告知招聘企业。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企业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咨询电话:0571-63752105(区粮食收储公司)
监督电话:057189541743(区国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