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管理人员3名,岗位系救助管理特殊工种岗位,需从事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窗口接待、街面巡查、夜班等一线业务工作,适合男性。工作地点在城南街道新村村35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5日后出生、年满18周岁以上);
3.绍兴市内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中共党员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酒驾、醉驾受过处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后,择优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新村村359号(绍兴市救助管理站),联系人:刘晓燕,联系电话:0575-85140904;
(二)报名时需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二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党员证明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不作强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时间为12月2日,地点为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6:1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含)6:1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根据成绩先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并进行通知;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另行通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与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报名岗位性质,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绍兴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