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公安系统工作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8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4年4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40周岁(1984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5.非衢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地相对固定居住场所的相关材料;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4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要求的学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7.考生报考需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其他考试”栏公布,不再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衢江区信安东路39号衢江公安分局一楼西门卫。
报名联系人:黎警官15857088445,0570-3689510。
报名材料:
(1)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籍信息资料或学校相关证明);
(4)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或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计划数。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共三项。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1000米测试1次。体能测试年龄标准以测试当日为计算依据。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入围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报考人员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该公告的信息网站对应栏目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纳入到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入库对象聘用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八)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列公安辅警编,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年终考核奖、体检、表彰奖励等其他福利待遇另计,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缴,岗位不同略有差异。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
(四)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