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身体健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的岗位资格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除试用期考核外,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在当地服务满三年; 4.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2.报名方式:通过钉钉办公软件进行报名,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发送至相关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以电话和钉钉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谈。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要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足的,另行确定是否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
(一)面谈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面谈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谈。 面谈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
(二)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和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http://mrw.so/5gmopv
附件: